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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25日 星期四

Dun ask me y

长话短说。。
前几天,买了一个紫色的mini MP3。绝对不是冲动!因为,我想要买它很久了~~第二天,很惨地说~换了另一个新的,不要问我为什麽~嗨哟,一分钱一分货嘛,我在买它之前就有心理准备了~~skip skip skip~~重点不是这个~~

看到吗?看到吗?Donate Organ!!!Save Life!!!!!!乱兴奋地说!我签了,我签了!哈哈哈。。。『人固有一死,或轻于鸿毛,或重于泰山。』很好!这些在我眼里并不算什麽。。我希望的是,死后的我,能为这个世界做点什麽。。。且看如今活在当下的我,似乎对这个世界毫无贡献。或许吧,一些人不敢在死后捐献器官是因为他们害怕自己死后留下丑陋的遗容。对我而言,那种“遗容”并不丑陋。反之,我看到的是,人们瞻仰他时给予肯定的光芒。

家人似乎觉得我太冲动。。其实,这是我自小就立愿的事。。后悔?死后就没什麽后悔可言。有人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最初,是上帝把这假体给予我们,我们有的是真体——宝贵的灵性。待我们离开凡世后,我们把此躯壳归还予上帝又或是别人与大自然,我想,这并无什麽不合理。人,一开始就『生不带来,死不带去』,没有什麽,是我们可以带走的。

照顾好身体,我期待将来的那一天,我能把器官捐献予他人!毕竟,『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嘛~Love My Life!enjoy and share it! Rainbow will always come after raining  ^ ^



(P/S:真的不懂自己在写什麽==/严重被报告影响~~感觉自己在写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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