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买了一个紫色的mini MP3。绝对不是冲动!因为,我想要买它很久了~~第二天,很惨地说~换了另一个新的,不要问我为什麽~嗨哟,一分钱一分货嘛,我在买它之前就有心理准备了~~skip skip skip~~重点不是这个~~

家人似乎觉得我太冲动。。其实,这是我自小就立愿的事。。后悔?死后就没什麽后悔可言。有人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最初,是上帝把这假体给予我们,我们有的是真体——宝贵的灵性。待我们离开凡世后,我们把此躯壳归还予上帝又或是别人与大自然,我想,这并无什麽不合理。人,一开始就『生不带来,死不带去』,没有什麽,是我们可以带走的。
照顾好身体,我期待将来的那一天,我能把器官捐献予他人!毕竟,『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嘛~Love My Life!enjoy and share it! Rainbow will always come after raining ^ ^
(P/S:真的不懂自己在写什麽==/严重被报告影响~~感觉自己在写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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